不曉得何時開始,我好像講話就一整個瘋瘋癲癲的。熟人大概都聽得懂我何時是在開玩笑,何時是認真在說話,但半生不熟的人就不一定了。

昨天一連被誤會兩次,雖然我是個粗線條的人,但或許是因為一晚被連續誤會兩次,也突然覺得似乎應該有所改變。雖然我很想吶喊「why so serious?」,可惜我不是休斯萊傑,沒那個勇氣說出口,只能苦笑的解釋我只是在開玩笑而已。

嘴巴很敢說,但其實卻不敢做,這就是我的寫照;套句以前系籃臭嘴們的形容詞,就是「嘴砲」。

我想,我該改變一下我說話的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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